卢晓中|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战略选择与与基本路向

2021-11-08 22:16:46 卢晓中





图 | 党支部工作室负责人卢晓中教授


2019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大湾区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正式成为我国的一个区域概念。作为不同于我国的一般行政区划,且有“一国两制,三种法律制度、三个关税区”特征的一个特殊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建设与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论题,也是当前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就教育而言,《大湾区规划纲要》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教育和人才高地,推动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这与大湾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定位“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是相一致的。由于高等教育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目标的关系更为密切和更加直接,所以本文侧重于对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战略选择与路向问题作一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选择

集群 (clusters),通常指的是计算机的一项新技术,即一组相互独立的、通过高速网络互联的计算机,彼此构成了一个组,并以单一系统的模式加以管理。通过集群技术,可以在付出较低成本的情况下获得在性能、可靠性、灵活性方面的相对较高的收益。从集群的概念界定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它的一个视角和三个特征,即“成本—收益”的视角和整体关联性、个体多样性、管理一体性的特征。

基于“成本—收益”视角,将集群一词运用于经济学中,经济学家提出了产业集群的概念。如迈克尔·波特认为“集群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又是引起变革的一种手段”。并提出用产业集群来定义大量上下游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企业和机构在空间上集聚,逐渐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如果将此概念用于高等教育领域,便是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类似地,如何使之成为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引起变革的一种手段”,是思考把集群概念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路。基于这一理路,我们便可以推演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规律性问题和类似特征。

第一,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普遍具有整体性特征。从结构性关系上看,宏观上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科类结构及以上诸结构性关系之间的结构关系,不仅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关系,而且与高等教育系统外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密切关联。微观上则涉及高校内部各要素的结构性关系,如学科与学科、专业与专业、学科与专业、专业与课程、学科与课程、课程与课程之间及以上诸结构性关系之间的结构关系,等等。而宏观意义上的结构性关系与微观意义上的结构性关系又是相互的。同时,我们还可从教育内外部关系的角度对这一整体性特征作一考察。一方面,高等教育的集群发展需要从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来认知,例如加强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以及在此基础上促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几者的有效衔接,从而有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结构要素之间的全方位融合。显然,这从宏观意义上体现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一种理想样态;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集群发展反映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又体现为各高校之间及高校内部的诸要素形态,如就学科而言,学科交叉融合、学科组群、学科集群建设等,或者说高等教育的集群发展有赖于各高校之间及高校内部的学科交叉融合、学科组群、学科集群建设。以上两个方面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遵循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实质上这两个方面及其相互之间的诸关系都体现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特征。

第二,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具有显著的多样性特征。也就是说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不同方式可能形成不同的高等教育发展集群。我们通常所论及的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实际上就是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特征。所以,由于经济社会多样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现实需求,以及当代科学高度分化集合的发展趋势,高等教育的集群或者高校学科的集群,都充分体现出高等教育发展在集群意义上的整体性特征与多样性特征的高度一致性,这两者并不矛盾。

第三,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还具有管理一体化特征。正是由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特征与多样性特征的高度一致,所以需要从管理上建立调和两者发展的内洽机制,最终使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真正成为一个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体系,因此系统思维就尤为重要,这种系统思维实际上反映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管理一体化特征。而这一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便是一种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特征与多样性特征高度一致的“马赛克”式图景。

从一般意义所论及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如果具体到某个区域,则需要结合该区域的区情来观照,对于不同区情的区域,其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又会有各自的特殊性。从目前一个国家的区域存在方式来看,有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形成区域,如省域、市域等;也有跨行政区划的区域,除了地域毗邻外,这类区域还是通过某种规划或某些规则、机制而形成的,如我国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京津冀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这些区域现都列入了国家区域发展规划,成为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这类区域发展,与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区域发展相比,单从组织架构与实施运行而言,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当然,区域这一概念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内部,它还可以是跨国跨境的区域,如东盟、欧盟合作机制形成的区域概念等,这类区域的发展差异就会更大。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无疑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战略地位,而高等教育则无疑是支撑这一重要战略地位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如何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选择和确立一个适切的发展战略就显得尤其重要。从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政策导向,以及现状与趋势来看,作为“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引起变革的一种手段”,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战略选择已获得了广泛共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之所以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战略选择,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湾区”性质使然。何谓湾区?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认识。从自然意义上来说,湾区围绕海域或江河,形成若干个相连的区域集合,是一个区域概念;而从社会意义来看,一个称得上湾区的区域集合,更重要的是其所拥有的社会特征,即围绕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社会属性,各区域之间的相互关联,这种关联不仅是线性的,还是立体的,是外在的,更是内在的,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一体化样态。因此,湾区最为突出的社会特征是整体性。仅有自然特征的区域集合还不能称其为湾区,只有同时拥有了明显的社会特征,该区域集合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湾区。根据以上认识,高等教育无疑是湾区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特征。湾区的自然特征与社会特征都需要且有助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对于具有湾区意义的粤港澳大湾区来说无疑也是如此。

二是由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湾区与科技湾区”的定位所决定的。《大湾区规划纲要》 针对大湾区建设中第一条即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其中确立的战略定位之一就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应当说,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差距在科技创新,最大的潜力也在科技创新。因此,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大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已成为大湾区建设的主导方向。值得关注的是,继《大湾区规划纲要》提出后,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 又特别提出“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因此,无论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还是“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都有赖于且极大地有助于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创新发展区域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其中关键在于是否能获得足够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和充分的智力支撑,特别是当前和未来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跨学科、跨领域的集成创新,它越来越多地发生在交叉学科领域,这也正是国家 2020年将交叉学科新列为第 14个学科门类的重要原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需要和科技创新的以上重要特征都对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尤其是对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提出了新的重大需求,同时这个重大需求也将进一步助推以集群发展为特征的大湾区高等教育的现代发展,最终将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合作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先进典范”。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战略选择有其时代必然性。

三是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国际示范区建设目标所要求的。《大湾区规划纲要》提出,“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关于何谓国际教育示范区,目前有不同的认识,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示范区建设目标主要指的是国际教育的示范区,也就是在国际教育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取得具有示范意义的建设成果,而建设成果的这种示范意义,则表明建设成果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影响力,至于这种示范意义是在什么范围里的示范,尚未明确。显然,在这一语境下的国际,主要指的是教育中的国际教育方面。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示范区建设目标所着眼的是大湾区整个教育方面,重点是高等教育领域诸方面,而不仅仅指的是国际(高等) 教育,换句话说,大湾区的教育建设目标是国际的教育示范区,这里的“国际”,更多的是表明一种示范范围,即在国际范围里具有示范意义。实际上这也体现了对示范区建设成果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影响力的更高要求。笔者比较赞同后一种理解,因为从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而言,这一关系体现在粤港澳大湾区,就是 《大湾区规划纲要》 提出的两个“国际”,即一个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另一个便是国际教育示范区,这两个“国际”实际上有着内在的关联,比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提供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产品来支撑。而国际教育示范区也主要是,或在相当大程度是通过大学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产品来彰显其示范性。所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教育示范区”中的两个“国际”是相辅相成、相互成就的。因此,仅仅从国际教育来理解和定位大湾区的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是不足以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也难以助力达成创新湾区、科技湾区的建设目标。唯有大湾区教育整体性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影响力,才能够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创新湾区、科技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那么,大湾区教育如何才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示范意义的教育示范区呢?就高等教育而言,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湾区、科技湾区建设相关联,着眼于粤港澳高等教育的集群发展无疑是一种重要的战略选择。

二、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基本路向

综上所述, 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不仅体现了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而且高质量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表征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有力支撑。因此,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确立一个适切的路向无疑尤为关键。下面基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三个主要特征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对此作一探讨。

(一) 建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协同的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

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由来已久,但多为民间自发推动。而当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提出并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后,中央政府及各地政府强力主导和推动粤港澳三地在“大湾区概念”下的交流合作,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发展同样也进入到“大湾区时刻”的新阶段。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角度,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有以下两种基本的路向与方式:一种是自上而下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即由中央政府强力主导,布局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格局;各地政府也主动而为,着力构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新格局、形成高等教育发展共同体。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即各高校基于自身的内在发展需求,着眼于优势互补,最终形成众高校集群发展样态。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而言,既有政府强力主导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而形成的自上而下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态势,也有粤港澳三地历史形成的自下而上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基础。从粤港澳大湾区自上而下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来看,我们可从中央政府给大湾区的创新湾区、科技湾区的定位及其与高等教育关系来考察。如前所述,《大湾区规划纲要》 提出并在 《“十四五”规划》 中得到重申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高等教育的集群发展的关系密切,因为在当今时代,大学无疑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而科技创新,尤其是颠覆性创新技术是一种跨学科、跨领域的集成创新,并非设计、材料、工艺领域的“线性创新”,有赖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实际上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提法多次出现在教育部主管领导的相关讲话或文章中,如在 2018 年 3 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指出,在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扑面而来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大学集群发展能够充分发挥“集聚—溢出”效应,有力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持续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建设国际创新中心,打造世界性高等教育新高地,探索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模式。这已清晰表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主导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基本立场,显然这是一种自上而下推动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方式,也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特色。

当前,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的高质量集群发展,应当更加关注自下而上推动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方式。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特点 (“一国两制”,三种法律体系) 使得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方式受到某种局限,对于政府主导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也是如此;同时,自下而上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方式有助于激发高校的内在活力,调动高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高质量的集群发展。值得提及的是,自下而上推动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或基础是高校拥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因为只有拥有办学自主权的高校,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主动并适当地回应高等教育集群化发展趋势和需要。

(二) 发展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

从高等教育的现代发展来看,多样性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样态。与此相应地,多样化日益成为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与传统高等教育发展不同,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最为普遍、也是最为本质的现象即为多样性,这既与教育的价值追求 (满足每个人的教育需求和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有关,同时也是高等教育发展到现代以降的阶段性的特殊现象。应当说,高等教育多样性既是高等教育发展到现代的结果性现象,同时又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出现的种种新现象、新特征和新问题的原因或根源所在,或可称之为原因性现象。而当高等教育进入到普及化阶段,这种多样性特征更加明显,而且因为面临新的外部环境而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比如“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人工智能正以人们难以预料的势头迅速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创新型的新业态会不断涌现,为了适应这些新业态的发展,大学的办学模式很可能出现更加多样化的变化,如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创新型大学、创业型大学等,似乎也预示了这种多样化的变化趋势。必须指出的是,尊重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是尊重高等教育规律的重要体现,这也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

如果把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聚焦到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上,也就是把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多样性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上,对其保护,尤其发展 (发展实际上内含了保护) 高等教育集群的多样性,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规律的重要表征。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发展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并不排斥其发展的整体性。而且,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整体性的两大基本特征就是优势互补的整合效应和丰富多彩的“马赛克式图景”,基于优势互补、丰富多彩的角度,发展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不仅不会破坏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而恰恰是促使高质量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重要途径。

具体而言,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有其自然生成和历史传统的因素,同时也有主动建构因素。对于自然生成、历史传统的高等教育多样性,一个正确的对待态度和方式就是尊重和保护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对于高等教育多样性的主动建构,则需要在促进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引起变革的一种手段”下不断丰富和发展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所需的多样性。

从湾区的社会性来考察,尽管香港、澳门与珠三角九市地域相连,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往来密切,三地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历史、政治、文化的等多方面的交叠影响,粤港澳三地又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有自然生成、历史传统的因素,同时也有主动建构的因素。对于高等教育而言也是如此,三地高等教育体现出相当的差异性,从而也构成了大湾区高等教育多样性样态。

当前,值得思考和回答的一个问题是,既然大湾区高等教育具有这种多样性样态,究竟是有利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还是一种障碍?虽然前文从一般意义所述的高等教育整体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并不难回答这一问题,即这种多样性样态如果能够正确认识和适当把握,将有利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特别是集群功能的放大,甚至成为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正资产。但这毕竟是一种应然的答案,也就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正确认识”和“适当把握”。如若不能“正确认识”和“适当把握”这种多样性,也可能走向事物的反面,成为一种负资产。而且,大湾区的特殊性对“正确认识”和“适当把握”赋予了特别的区情内涵。从总体来说,这种“正确认识”和“适当把握”包括两层意蕴:一是从尊重历史与现实的角度保护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多样性;二是从优势互补和丰富多彩的角度“变革性”地发展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多样性,就大湾区的特殊性而言,重视并变革性地发展高等教育集群的多样性,对于大湾区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显得特别重要。

(三) 推动以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重点的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管理一体化

如果说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特征与多样性特征高度一致,有赖于管理一体化,那么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而言,这种管理的一体化有其重要性,也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特殊难题。这是由大湾区建设要求和“一国两制、三种法律制度、三个关税区”的特殊区情及三地高等教育不同的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所决定的。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大湾区管理的一体化,就不可能实现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更遑论“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和“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合作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先进典范”。

如何来推动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管理一体化呢?这里首先需要厘清一体化这一概念,所谓一体化,指的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互不相同、互不协调的事项,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或措施,将其有机地融合为一个整体,形成协同效力,以实现组织策划目标的一项措施。”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它与一样化不同,一样化是无差异化和完全的同质化。近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谈及大湾区建设时专门指出一体化不是“一样化”,从现在推动三地来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所要推动的是一体化,而不是“一样化”。推动一体化,主要是从市场的一体化角度和从市场要素的角度去推动一体化,而不能够形成“一样化”。因为形成一样化,容易把粤港澳三地的优势包括特点抹平,无法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国家重大战略的应有作用。大湾区作为一个国家重大战略,就是要发挥每个区域的优势,比方说中央确定的粤港澳大湾区有五大战略定位,不管是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还是“一带一路”的窗口、与内地合作的示范区,抑或是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圈,从这五大定位来看,三地不可能变成“一样化”,各地一定有其特点,最终大湾区将成为一个世界级的城市群。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管理一体化的关键在于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即立足“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推动三地规则机制的联通、贯通和融通。也有学者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关键在于统一大湾区的内部规则,并进一步推动中国规则走向国际。在内循环方面,要做好规则制度衔接;在外循环方面,要使中国的规则国际化。如果内部规则不统一起来,大湾区发展就会受阻,影响竞争力提升。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而言,同样需要基于特殊区情及三地高等教育不同的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来建构管理的一体化。实际上,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要做到三地内部规则的完全统一并非易事,更为切合实际的做法是,能够统一的规则尽可能做到统一,并通过法制化的过程给予确定。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上。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要秉持求同存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强化大湾区高等教育互联互通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大湾区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体系,最终使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成为高质量的发展共同体。


责任编辑:唐紫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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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具有整体性、多样性、管理一体化的特征。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一种重要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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