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2月16日 周恩来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到达重庆,准备出席政治协商会议。12月27日,中共代表团向国民党政府代表提交一份书面建议,要求无条件停战,以利于政治协商会议的进行。这个建议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国民党政府由于全面内战的准备尚未就绪,并由于苏、美、英对中国问题的态度,不得不表示同意谈判停战问题。1946年1月5日,国共双方代表初步达成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约定双方军队应就各自位置上停止一切军事行动,但有一些停战的关键问题仍未解决。1月10日,中共代表同国民党政府代表正式签订停战协定。同日,双方下达于1月13日午夜生效的停战令。
1949年12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1949年12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为保证中央政令的统一和有力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国成立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西南五个大行政区,任命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任命饶漱石、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为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是各该区所辖省(市)高一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并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地方政府工作的代表机关;凡军事工作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大行政区,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大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大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后,军政委员会即宣告结束。
1953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总结了办社的经验,进一步指明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指出发展农业合作化,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根据农民自愿这一个根本的原则。在此指引下,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时期开始进入发展时期。
1957年12月16日 朱德作题为《发展手工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的讲话1957年12月16日 朱德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上作题为《发展手工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的讲话,指出:手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 手工业不仅过去和现在,而且在今后长时期中,都将是国营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必须贯彻执行民主办社和“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发展合作社生产的勤俭办社原则,积极地发展对于国计民生有利和有广大的国外市场的手工业;现有的手工业合作社,还担负有协助政府团结、教育和改造个体手工业户的任务;手工业是地方工业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的近两千万的集体手工业劳动者,是我国六亿四千万人所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大军的一支重要的方面军,是完成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的力量。
1978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1978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郑重宣布,把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定为“叛徒集团”是不正确的,为这一错案平反。此前的6月25日,邓小平在一份关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申诉材料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
1978年12月16日 中美两国政府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同时发表联合公报1978年12月16日 中美两国政府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同时发表联合公报,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同日,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
1980年12月16日至25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1980年12月16日至25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经济形势和经济调整问题。25日,邓小平作《贯彻调整方针,改善党的工作,保证安定团结》(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时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强调经济调整是件大事,如果不调整,四化建设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为保证调整的顺利进行,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三中全会以来一切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措施,继续把经济搞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有步骤地和稳妥地实行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继续巩固还是遭到破坏,是这次调整成败的关键。
1991年12月16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在北京成立1991年12月16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在北京成立。这是一个以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实现祖国统一为宗旨的民间组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为实现协会宗旨,协会将致力于加强同赞成本会宗旨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协助有关方面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协会还可接受有关方面委托,与台湾有关部门和授权团体、人士商谈两岸交往中的有关问题,并可签订协议性文件。
1997年12月16日 江泽民与东盟国家首脑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联合声明1997年12月16日 江泽民与东盟国家首脑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联合声明,确定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江泽民主席在会晤时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此次参会是抱着积极参与、扩大共识、增进互信、加强合作的目的,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共同探讨双方未来关系的发展目标和指导方针。
2010年12月16日 温家宝在新德里海德拉巴宫与印度总理辛格举行会谈2010年12月1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德里海德拉巴宫与印度总理辛格举行会谈。双方决定建立两国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和首席执行官论坛,共同确定了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认为,中印作为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将加强在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和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机制中的协作。中印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立场相似,保持着良好沟通与配合。双方将继续携手维护共同利益,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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