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 《线上普法》之《民法典睛》(三)

2022-02-18 20:44:07 袁华梅

担心救人反被讹?民法典给救助人吃“定心丸

现实生活中,救人反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使大家对于见义勇为产生畏惧心理。扶不扶?救不救?如果救助过程中对被救助人造成损害怎么办?本期民法典睛将为大家揭晓到底该不该伸出援手以及救助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jpg

案例:在某次列车上,一名乘客突发疾病,意识不清,列车通过广播寻找旅客中是否有医生。随后,同乘旅客中的两名医生迅速赶到现场,并对旅客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由于紧急处理和送医及时,这名因心脏缺血导致痉挛的旅客成功脱离生命危险。通常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看到的都是成功的案例,但是在实际紧急救助中难免发生意外,那么遇到紧急情况到底该不该救?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此处“自愿”意味着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不适用该条规定。具有法定义务的人是必须救助的,如果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尽到必要注意和谨慎义务。在救助过程中,实施救助人需要尽到一个普通人的合理谨慎注意义务,以免对救助人造成二次伤害。

只要是自愿救助,就一定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当然不是!当被救助者处于困境或者危难中,特别是在病情危重中,如果不懂医学抢救常识,采取不当救助措施,将会对被救助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实施救助,救助时应该采取正确的方法。

将该条写进去《民法典》,可见我国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鼓励我们敢于伸出援助之手。《民法典》已为您解决了后顾之忧,做好事有依靠,无需担心救助反被讹。

责任编辑:陈伟蔚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法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发布《普法栏目》之《民法典睛》线上普法系列文章。
    说明:热度榜主要以育人号最近72小时的活跃度(包括发文量、浏览量、评论数、点赞数)和近24小时的更新数为主要指标进行计算。其中前者占60%,后者占40%。